东环函〔2020〕186号
陈振军(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对莞蓝公路道路扬尘、污水横流等环境综合整治的建议》(第1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自接到你们提出的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办理,并前往莞蓝公路现场开展调查,调查情况如下:莞蓝公路两旁涉工业企业6家(其中漳溪乡2家、上莞镇4家),加水洗车点2处,建筑工地1处。现场调查时莞蓝公路上莞段正在修路,造成扬尘路段主要为漳溪乡路段,原因分析:①建筑工地(漳溪乡110千伏变电站)施工时运输车辆将泥土带到路面;②涉工业企业(辉科建材有限公司、金杰水泥有限公司)生产和原料堆场产生的烟(粉)尘带到路面;③公路两边雨水沟、道路绿化不完善。
二、采取措施
根据生态环境部门的职能,我局对工业企业采取以下措施:
(一)督促企业完善治污设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督促企业做好堆场雨污分流,加装喷淋装置,减少扬尘;
(三)要求企业配备洒水车,定期对道路洒水;
(四)督促加水洗车点加强场地硬底化,建设污水收集系统,防止污水流入路面。
三、意见及建议
(一)建筑工地主管部门加强工地施工扬尘管控,加强运输车辆管理,防止施工污水及尘土带到路面;
(二)公路主管部门加强道路两边雨水沟及绿化建设,加强道路维护;
(三)交通路政部门加强执法检查,严查运输车辆超限超载行为,防止路面损坏造成道路扬尘。
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指导和监督,严格控制该公路扬尘、污水影响。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东源分局
(篮球体育比分365_365app最新版安卓下载_365bet365环境保护局代章)
2020年11月3日
(联系人及电话:夏锐 电话:13076133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