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民宗函[2019]9号
程秀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宗教管理工作》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1.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一向是民宗局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我局每年通过定期举办宗教教职人员培训班和法规讲座,强化政治引领和法制教育。去年至今,我局组织举办了多次宗教人士座谈会和教职人员培训班,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及《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宣讲宗教中国化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培训宗教教职人员300多人次。经我局努力,2017年起县财政将宗教团体工作经费列入了财政预算,为基督教“两会”和县道协提供经费支持,切实增强宗教团体自养能力。今年,县基督教两会和道教协会相继顺利换届,让一批年轻有为的宗教教职人员充实到团体中,为宗教团体健康发展提供了新动力。
2.加强信教群众的教育引导。去年以来,我局积极推动宗教界加强教风建设,加强教育引导,深入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四进”活动。去年至今向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群众发放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画200张,宪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优秀传统文化等书籍材料300册,宗教政策法规汇编等1000多本。
3.提高基层宗教管理工作水平。我局目前编制人员只有2人,无法安排宗教工作专职联络员。2017年以来县委认真履行了宗教工作主体责任,建立了县宗教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和县、乡(镇)、村(居)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健全了工作制度,完善了运行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对宗教领域和宗教工作重大事项、重大问题的统筹、研判、处理、督办、检查、问责。镇、村两级普遍无专职宗教工作人员,挂钩工作人员普遍对宗教政策不熟,下一步民宗局将结合新《宗教事务条例》,加强乡镇统战委员、村(居)宗教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
4.加强文化设施建设。加强乡村文化建设,破除迷信,移风易俗,形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社会风尚,丰富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是防治农村非法宗教活动的蔓延,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发展的有效方法。文化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内容,应由县委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统一部署推进,非我局职能范围。
基层宗教工作与基层党建、经济建设、社会治理、文化建设等多方面工作都有关联,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无论在哪一级,都需要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因此,必须进一步强化县一级党委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协调职能,健全由相关部门组成的宗教工作协作机制,制定各有关部门宗教工作职责,加大对成员单位落实宗教工作职责情况的督查力度,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成员单位各司其职、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宗教工作联动机制。乡镇党委也要研究制定本乡镇有关部门宗教工作职责,通过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或宗教工作联席会议等平台,加强协作联动,尤其是对处置宗教方面的突发性事件,要制定快速反应机制和完善的工作预案,形成相关部门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密切配合、协同运作的工作体系,合力处置宗教领域的大事、难事,协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凝聚宗教事务管理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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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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