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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图读懂《河源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
        来源: 其他  时间: 2022-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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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源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提出,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性和可预期性。一起来详细了解:

          一、这些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施“清单管理”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523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

          我省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设定的2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推动落实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

          1.落实清单管理制度

          明确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逐项列明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审批层级和部门、市级对应部门、改革方式、具体改革举措、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等内容

          2.落实涉企经营许可分类改革

          进一步巩固2019年以来我市实施“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成果,深化涉企经营许可分类改革,更大力度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

          对直接取消审批的事项,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等不得要求企业提供相关行政许可证件或证明材料。

          对审批改为备案的事项,实施部门原则上实行事后备案;企业按规定提交备案材料的,实施部门应当场办理备案手续。

          对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实施部门应依法列出可量化可操作、不含兜底条款的经营许可条件,明确监管规则和违反承诺后果,制作告知书一次性告知企业;由行政机关出具、用于证明企业符合特定条件的材料,原则上不再收取,改由企业就符合相关条件作出承诺,实施部门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对优化审批服务的事项,推动下放审批权限或委托实施,方便企业就近办事;精简经营许可条件和审批材料。

          (二)强化改革系统集成配套

          1.完善清单联动管理

          建立完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与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联动调整机制。

          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中直接取消审批的事项,原实施部门要将其移出本部门权责清单。

          对其他事项,要及时在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中调整事项名称、事项类型、子项拆分、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提交材料等内容。

          2.深化市场主体登记制度改革

          全面推行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为企业提供易用的自主查询选择经营范围的服务。

          做好信息告知和共享推送工作,及时将企业登记注册信息推送至有关部门,提高市场交易效率,保障交易安全。

          进一步深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改革,探索实施住所申报承诺制、告知承诺制,为各类市场主体准入提供便利。

          3.探索推进“一照通行”涉企审批服务改革

          推进涉企审批服务从部门供给导向向企业需求导向转变,将多业态经营涉及的多项许可事项与营业执照一起并联审批、一次申请、限时办结,提升准入准营透明度、便利度,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拓展数字政府改革应用,在广东政务服务网设置“一照通行”专区,作为“一照通行”涉企审批服务总入口,对接各级各部门审批业务系统,实现数据共享、业务调度、联审联办、深度协同。

          4.推广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应用

          构建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综合应用体系,丰富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在政务、商务、金融等领域的应用场景。

          (三)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对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的事项,由原实施部门依法承担监管职责。

          对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的事项,由实施部门依法监管持证经营企业、查处无证经营行为。

          实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地区,由同级人民政府按照机构改革有关方案明确监管职责。

               原文件链接地址:http://www.bjdood.com/dyzw/zdlyxxgk/spgg/ggxx/content/post_4957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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