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卫民督导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7月9日,县委书记秦卫民率队到县城中心农贸市场及周边,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要求通过立规矩、明责任、养习惯、建机制,持续推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不断提升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成效。
一要立规矩。进一步立下文明规矩,明确文明规范,形成强有力的制度制约,切实有效解决车辆乱停乱放、群众占道经营、“门前三包”落实不到位等城市管理“老大难”问题,推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走深走实,让广大市民群众守规矩、讲文明、树新风。
二要明责任。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压紧压实各行业单位的主体责任,以及网格单位、网格人员的工作责任,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合力,以更严标准、更大决心、更实举措,加大整治工作力度,切实有力有效解决文明创建工作存在的实际问题,尤其是城市管理中反复性的顽疾。
三要养习惯。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深入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对提升城市品质、改善城市面貌、提高市民生活质量的好处,强化对广大市民群众社会公德、城管法规和文明素质的宣传教育,推动树立文明观念,养成文明行为习惯,不断提升市民文明素养和城市文明形象。
四要建机制。进一步强化机制建设,建立完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长效工作机制,坚持不懈在加强城市管理、文明宣传教育、群众广泛参与等方面久久为功,推动文明创建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保持持之以恒的责任、耐心,持续深入地把文明创建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县领导张松新、蓝锦建等参加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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