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乡镇(街道)政府目录 > 灯塔镇 >  正文
        灯塔镇今冬明春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
        来源: 本网  时间: 2021-12-15
        保护视力色: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市森林防灭火指挥和县森林防灭火指挥有关森林防灭火的工作部署,有效禁止野外用火和露天焚烧行为,遏制森林火灾发生,加强森林火灾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灭火工作,确保今冬明春不发生重大以上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结合灯塔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充分认识当前森林防灭火工作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各村委会、各相关单位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将森林防灭火工作作为今冬明春的中心工作来抓。建立完善网格化监管体系,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继续落实“包山头、守路口、盯重点、签责任、打早小”的措施做法,实现对野外用火全方位、全覆盖监管。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严禁野外用火、严禁露天焚烧。严厉打击森林 违法用火行为,坚决遏制一般森林火灾和防范较大以上森林火灾发生,科学安全指挥处置森林火灾,坚决杜绝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二、工作措施

               (一)层层压实责任。各村支书要亲自部署、亲自检查、亲自督促落实森林防灭火工作。建立村委会、村小组管理制度,村干部包村包片,划定森林防火责任区,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镇、村与农户、种养户、工矿企业、施工单位签订《森林防火承诺书》,落实多重监护管控责任。将责任清单细化到人头,将防灭火资源和力量下沉到镇村一线,督促村发挥党支部、党员、村干部、志愿者护林作用,形成群防群治格局,切实打通森林火灾防控“最后一公里”。

               (二)加强宣传教育。要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火的第一道防线, 各村委会要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大张旗鼓地长期组织开展“护林防火常记、绿水青山常在”大宣传活动,加强对县人民政府《森林禁火令》的宣传,强力推进森林防火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夯实群防群治基础。镇、村要设立一个宣传点,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咨询、摆放展板、发放宣传材料、组织学生与志愿者宣传、张贴标语、悬挂横额、发送微信、宣传车、乡村大喇叭播放语音等活动,向群众大力宣传森林防火的重要性与危害性、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增强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要求各村委组织召开一次村小组长、村民家长专题森林防火会议,组织村民签订《森林防火承诺书》,形成全民参与森林防火的社会氛围。

               (三)严管野外火源。镇要严格执行县人民政府发布的《森林禁火令》,在高火险期,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严禁露天焚烧秸秆(稻草)。要加强巡查监管,镇、村、村小组要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组织森林防火巡逻队,每个行政村每天(特别是下午时段)要安排1-2人专门巡逻。在重点区域、主要路口设立临时检查站,组织镇村干部、护林员、森林消防员严防死守;开展清理神坛社庙边、林边地边、旅游景区内一切可燃物。加强特殊人群(精神病人、流浪人员等)的监护管理,严防其野外玩火,防止其行为不当引发森林火灾。

               (四)严打违法用火。根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对野外用火、露天焚烧行为出现一宗查处一宗。通过教育劝导、制止警告、问话笔录、立案处罚等措施,严厉打击违法用火行为。公安机关要结合当前打击森林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对造成森林火灾事故的,要从速从严立案查处,特别是依法严厉打击故意纵火者,做到处理一个、震慑一片、教育一方,形成打击惩处的高压态势。

               (五)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加强专职队伍建设,镇要结合机构改革配备5~10个林业工作人员(农林水服务中心人员);村级护林员纳入村委管理,指导开展防灭火工作。二是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镇组建一支20人以上的半专业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有森林防火任务的重点村委要建立村级微型森林消防站,组建一支10人以上的森林火灾群众扑救队伍。

               (六)强化应急处置。镇要切实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森林防灭火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落实卫星热点核查和零报告制度,1小时内将热点情况反馈县应急管理局值班室。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镇主要领导要第一时间赶赴火场;专业队伍要迅速出动,按照“重兵扑救”要求调集不少于30 - 50人的专业队伍, 小火当作大火打,把山火消灭在初发状态,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坚决防止小火酿成大灾。发生在高山远山较难扑救的森林火灾,要果断决策,迅速调集周边队伍,利用风小火弱的夜间和有露水的凌晨这一有利时机,坚决将火灾彻底消灭在凌晨时段。今后扑救森林火灾,凡出现因处置不力没在凌晨扑灭明火和清理火场责任不落实返火,造成第二天白天仍持续燃烧的,一律追究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镇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森林防灭火的严峻形势,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 和紧迫感。增强风险意识、底线意识,切实扛起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重大风险的政治责任;加强领导,高位推动,周密部署,严禁一切野外用火、露天焚烧,确保森林防灭火工作取得实效。

               (二)镇、村要加强对本辖区的森林防火进行检查和督促,认 真落实各项防范准备工作。防火戒严期间,实行森林防火零报告制度,每天下午5时前要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森林火灾情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