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叶永强同志率督办组到灯塔镇就县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40号议案《关于完善灯塔镇各小学设施建设进一步巩固教育创强成果的议案》、第41号议案《关于落实乡镇城管执法机构综合设置及人员待遇财政供给的议案》的办理情况进行专项督办。县城管综合执法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主要领导、灯塔镇领导欧阳海科同志、吴海韵同志、黄锦城同志、灯塔镇县九届人大代表10余人参加活动。
督办组一行先前往灯塔镇第二小学,通过实地参观、听取汇报等方式,对灯塔镇县八届人大代表刘明才同志提出的 《关于完善灯塔镇各小学设施建设进一步巩固教育创强成果的议案》(第40号)的办理情况进行了解。座谈会上,各承办及协办单位主要领导对第40号、第41号议案分别了进行说明及答复,各位代表进行了讨论发言,对建议办理工作提出了看法和建议,并现场对办理情况进行了满意度评价。
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张建华同志指出,县政府及各有关部门承办以来,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希望各承办部门、单位再接再厉,持续巩固建议办理成果,以强有力的举措继续追踪、推进未办理完结的重点建议,以更严更实的标准和措施做好办理工作。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叶永强同志强调,重点督办件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反映了广大群众的呼声和意愿。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责任感;二是要以求真务实的作风,真正把代表建议落到实处,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对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列入规划分步实施;三是县政府办公室要发挥牵头把关作用,对涉及面宽、办理难度大、需要多个单位协同办理的建议,要及时沟通协调,促进建议的办理;四是要创新工作方法,探索建立代表建议常态化办理机制,确保人大代表作用的充分发挥。同时,希望灯塔镇人大代表与相关职能部门继续加强沟通联系,持续提升服务水平,共同做好人大各项工作,为建设美丽幸福灯塔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