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范村居民燃气器具使用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加强灯塔镇燃气热水器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燃气热水器市场经营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消除安全隐患,结合东安委办〔2022〕7号文件精神、工作要求及灯塔镇实际,特制定灯塔镇开展城镇燃气热水器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工作重要论述,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理念,坚持严字当头、预防为先, 时刻保持清醒和警醒,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强化安全监管,强化防范措施,经常“钉钉子”,织牢“安全网”,坚决防范和遏制燃气用户用气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总体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属地管理、部门协同、全民参与”的原则,明确责任、加快整治,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以解决燃气热水器使用安全隐患为切入点,狠抓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逐步清除安全隐患存量,坚决遏制安全隐患增量,达到整改到位,彻底消除居民燃气热水器安全隐患,其他安全隐患有序消除。
三、整治内容
(一)三整治两检查。重点整治村居民家中使用的燃气热水器是否是直排式燃气热水器;重点整治村居民家中使用的燃气热水器是不是“三无产品”,有没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重点整治村居民家中违规安装烟道式、强排式燃气热水器情况;重点检查村居民家中的燃气热水器是否在使用年限期间;重点检查村居民用户在燃气热水器的其他安全隐患。
(二)集中整改。镇燃气热水器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小组会同镇有关部门在各村(社区)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提出处理意见并跟踪督促整改,充分发挥网格作用,做到全覆盖,不漏户、不漏层。对发现直排式燃气热水器、超过报废年限的燃气热水器和“三无产品”燃气热水器的,要作详细登记,填写整改承诺书。更换后,上门核对。对于安装烟道式、强排式燃气热水器的,未将废气排出室外的,要求现场进行整改。充分利用村居广播、网络、小区宣传栏等多种渠道,宣传燃气安全使用知识,提高村居民的安全防范意识。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2月14日至2022年2月15日)。召开动员部署大会,研究制定整治方案,建立燃气热水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机制,明确整治范围、内容和要求,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组织村(社区)干部入户检查整治,发放宣传资料,做到落户到村(社区)居民每一户。要充分利用村居广播、网络、小区宣传栏等多种渠道,宣传燃气安全使用知识,提高居民的安全防范意识。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2月16日至2022年2月28日)。迅速组织开展燃气热水器使用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全面摸查全镇范围内燃气热水器的使用安全隐患,进行逐一登记,建立基础台账资料。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提出处理意见并跟踪督促整改,对发现直排式燃气热水器、超过报废年限的燃气热水器和“三无产品”燃气热水器的,要作详细登记,填写整改承诺书。更换后,要上门核对。对于安装烟道式、强排式燃气热水器的,未将废气排出室外的,要求现场进行整改。
(三)督查落实阶段(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3月10日)。镇燃气热水器安全整治专项行动成员将不定期进行全面督导和检查专项行动情况,并适时进行通报,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固化工作成果,完善长效机制,逐项推动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原则,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充分发挥网格化力量,坚决克服厌战情绪和麻痹松懈思想,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切实把燃气热水器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落到实处。
(二)认真组织实施。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明确工作责任,有组织、有计划地抓好此次燃气热水器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取得成效,坚决消除燃气热水器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广泛宣传引导。各村(社区)要积极利用村居广播、微信群等媒体,加强燃气热水器使用安全宣传。要坚持边检查边宣传的原则,入户宣传周边发生的煤气中毒亡人事故典型案例和惨痛教训,确保安全使用燃气热水器方法深入人心。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对燃气使用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四)加强督导检查。各村(社区)干部和党员代表要带头整改,对工作措施不力,作风拖沓将由纪检监察部门给予追责,对由于工作不力、造成伤亡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