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乡镇(街道)政府目录 > 灯塔镇 >  正文
        灯塔镇2022年今冬明春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
        来源: 灯塔镇人民政府  时间: 2022-09-21
        保护视力色: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森林防灭火工作部署,全力以赴做好我县新一轮森林特别防护期森林防灭火工作,确保全县森林防灭火形势平稳安全,根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责任制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森林防灭火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及省、市、县的工作部署,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预防为主、防灭结合、高效扑救、安全第一”方针,深入扎实做好今冬明春新一轮森林特别防护期各项工作,坚决防范重特大森林火灾和扑火人员伤亡事件发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时间

          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

          三、工作任务

          (一)层层压实责任。各村支书要亲自部署、亲自检查、亲自督促落实森林防灭火工作。建立村委会、村小组管理制度,村干部包村包片,划定森林防火责任区,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镇、村与农户、种养户、工矿企业、施工单位签订《森林防火承诺书》,落实多重监护管控责任。将责任清单细化到人头,将防灭火资源和力量下沉到镇村一线,督促村发挥党支部、党员、村干部、志愿者护林作用,形成群防群治格局,切实打通森林火灾防控“最后一公里”。

          (二)加强宣传教育。要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火的第一道防线, 各村委会要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大张旗鼓地长期组织开展“护林防火常记、绿水青山常在”大宣传活动,加强对县人民政府《森林禁火令》的宣传,强力推进森林防火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夯实群防群治基础。镇、村要设立一个宣传点,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咨询、摆放展板、发放宣传材料、组织学生与志愿者宣传、张贴标语、悬挂横额、发送微信、宣传车、乡村大喇叭播放语音等活动,向群众大力宣传森林防火的重要性与危害性、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增强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要求各村委组织召开一次村小组长、村民家长专题森林防火会议,组织村民签订《森林防火承诺书》,形成全民参与森林防火的社会氛围。

          (三)严管野外火源。镇要严格执行县人民政府发布的《森林禁火令》,在高火险期,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严禁露天焚烧秸秆(稻草)。要加强巡查监管,镇、村、村小组要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组织森林防火巡逻队,每个行政村每天(特别是下午时段)要安排1-2人专门巡逻。在重点区域、主要路口设立临时检查站,组织镇村干部、护林员、森林消防员严防死守;开展清理神坛社庙边、林边地边、旅游景区内一切可燃物。加强特殊人群(精神病人、智力障碍人员、流浪人员等)的监护管理,严防其野外玩火,防止其行为不当引发森林火灾。

          (四)严打违法用火。根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对野外用火、露天焚烧行为出现一宗查处一宗。通过教育劝导、制止警告、问话笔录、立案处罚等措施,严厉打击违法用火行为。公安机关要结合当前打击森林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对造成森林火灾事故的,要从速从严立案查处,特别是依法严厉打击故意纵火者,做到处理一个、震慑一片、教育一方,形成打击惩处的高压态势。

          (五)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加强专职队伍建设,镇要结合机构改革配备5~10个林业工作人员(农林水服务中心人员);村级护林员纳入村委管理,指导开展防灭火工作。二是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镇组建一支20人以上的半专业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有森林防火任务的重点村委要建立村级微型森林消防站,组建一支10人以上的森林火灾群众扑救队伍。

          (六)强化应急处置。镇要切实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森林防灭火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落实卫星热点核查和零报告制度,1小时内将热点情况反馈县应急管理局值班室。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镇主要领导要第一时间赶赴火场;专业队伍要迅速出动,按照“重兵扑救”要求调集不少于30 - 50人的专业队伍, 小火当作大火打,把山火消灭在初发状态,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坚决防止小火酿成大灾。发生在高山远山较难扑救的森林火灾,要果断决策,迅速调集周边队伍,利用风小火弱的夜间和有露水的凌晨这一有利时机,坚决将火灾彻底消灭在凌晨时段。今后扑救森林火灾,凡出现因处置不力没在凌晨扑灭明火和清理火场责任不落实返火,造成第二天白天仍持续燃烧的,一律追究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镇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意义,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加强领导,高位推动,周密部署,严禁一切野外用火、露天焚烧,确保森林防灭火工作取得实效。

          (二)镇、村要加强对本辖区的森林防火进行检查和督促,认 真落实各项防范准备工作。防火戒严期间,实行森林防火零报告制度,每天下午5时前要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森林火灾情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