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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灯塔镇人民政府内设机构
        来源: 本网  时间: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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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承担党委、政府日常事务及其他党政综合业务等工作。负责文秘、信息、档案、保密、调研、综合协调、督察考核、对外联络、后勤接待、党务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检查和督促重要工作和中心任务的完成落实情况。承担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及县委办、县府办、县审计局、县政协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承担人大有关会议筹备、组织以及其他涉及人大的工作。负责组织召开镇人大会议及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议    案等工作,做好代表履职学习、联系代表和代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履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主席团决定事项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等工作。完成党委及县人大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宣传、统战、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党代表的选举、联络及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负责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和统筹联村工作。指导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完成党委及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纪检监察办公室(与县监委派驻监察组合署办公)。承担纪委日常工作及其他纪检监察有关工作,协助配合做好上级巡视巡察工作。负责镇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协助镇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依照党章党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根据授权对公职人员进行监督,提出监察建议,依法对公职人员进行调查、处置。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指导村(社区)务监督机构工作。完成党委及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巡察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公共服务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负责公共服务、社会事务、政务服务以及党群服务等相关工作。负责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教育、文化、体育、旅游、卫生健康、残疾人事业、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负责党群服务平台建设及管理协调工作。指导推进村(社区)公共服务和综合管理。完成党委、政府及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文广旅体局、县卫健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政数局、县医保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工作。负责维护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做好平安建设、信访维稳、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引导辖区内单位履行社会责任,组织群防群治,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投诉事项,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完成党委及县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相关工作。按权限负责辖区内有关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规划、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统一指挥调度派驻执法机构开展执法活动,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负责辖区内日常行政执法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协调配合上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在本镇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市综合管理,镇容镇貌整治维护等工作。负责公用事业、城市景观的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管理有关规费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市政、绿化、市容环卫、广场公园等设施的管理工作。负责道路的掘路、开设道口、雨污水管线接口、占道、占绿、迁绿的报批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及县城管执法局、县级有关执法机构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农业农村办公室。负责扶贫开发、移民、农业农村、林业、水利等方面工作。负责推动农业农村发展,牵头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流转、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农村宅基地管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发展的指导、协调等综合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承担动植物防疫检疫、动物重大疫病和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与防控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及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扶贫局、县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负责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整治、镇村规划建设、征地拆迁等工作。负责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大气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环境保护和工矿污染监管等方面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推行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制度,负责编制本镇生态环境保护计划并组织落实。负责自然资源管理相关工作。承担建设规划的编制和报批,负责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乡道村道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园林绿化、镇容环卫、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工作。会同镇相关机构和派驻机构做好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管控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及县生态环境部门、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应急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安全生产、防风防汛、防灾救灾、消防管理等各类应急管理日常工作,组织制定、完善和实施各类应急预案。负责组织应急力量,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村(社区)做好应急管理相关工作。承担森林防火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及县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发改、促进产业发展、科技、经贸、统计、招商引资等工作。负责推动经济发展,增加村(社区)民收入、财政管理等工作。负责编制执行辖区内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优化投资环境,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承担财政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管理、政府性收支管理、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管理、各项财政性资金使用和债权债务管理、村级财务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管理和监督本镇所属单位的财务活动,指导村级“三资”管理。完成党委、政府及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工商信局、县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财政结算中心。承担乡镇财政预算决算编制、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财政资金监管、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和组织财政收入入库、财政结算等有关服务性工作。

          (十三)农林水服务中心。主要任务:承担农业、林业、水利、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等有关服务性工作。

          (十四)综合服务中心。主要任务:承担社会管理有关服务性工作;承担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工作;承担水库移民、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服务性工作;承担宣传、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旅游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有关服务性工作。

          (十五)退役军人服务站。协调落实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等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协助做好本镇内退役军人组织关系、行政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退役军人党员摸排登记和基层先进典型挖掘等工作,协助党组织做好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信来访工作。搭建政策咨询、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多渠道筹措资金,针对性、常态化开展精准帮扶援助、化解矛盾和思想稳定工作,及时报告有关政策落实、工作开展情况。传递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开展节日走访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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