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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蓝口镇人民政府内设机构
        来源: 篮球体育比分365_365app最新版安卓下载_365bet365蓝口镇人民政府  时间: 2022-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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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蓝口镇人民政府有下列十五个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承担镇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文电、信息、会务、机要、保密、档案、接待、调研、综合协调、督查考核、党务政务公开、对外联络、后勤保障、机关财务、绩效考评和有关决议、决定的催办、督办等工作。负责检查和督促重要工作和中心任务的完成落实情况。承担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及县委办、县府办、县政协办、县审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召开镇人大会议及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等工作,做好代表履职学习、联系代表和代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履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主席团决定事项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等工作。受理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完成党委及县人大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宣传、统战、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党代表的选举、联络及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干部人事、人才、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负责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和统筹联村工作。指导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及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纪检监察办公室(与县监委派驻监察组合署办公)。承担镇党的纪律检查、监察等工作,协助镇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依照党章党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根据授权对公职人员进行监督,提出监察建议,依法对公职人员进行调查、处置。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监督检查全镇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党的章程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党委和政府的决策的情况。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指导和督促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的全面落实。完成党委及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巡察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公共服务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负责公共服务、党群服务、社会事务、政务服务等工作。负责劳动就业(行政政务服务事项)、社会保障(行政政务服务事项)、民政、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行政政务服务事项)、社会救助(行政政务服务事项)、教育(行政政务服务事项)、文化(行政政务服务事项)、旅游(行政政务服务事项)、体育(行政政务服务事项)、残疾人事务、卫生健康等工作。指导推进村(社区)公共服务和综合管理。负责统筹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进驻公共服务办公室的公共服务事项的集中办理、监督考核和统计工作。组织开展面向党员和群众的服务,集中受理为民服务事项。完成党委、政府及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文广旅体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政数局、县医保局等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工作。负责疫情防控、镇道安办、自然资源、燃气安全具体业务。负责乡道村道公路建设、养护管理、交通运输等工作。负责维护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做好平安建设、信访维稳、法治宣传教育、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工作。引导辖区内单位履行社会责任,组织群防群治,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投诉事项,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组织落实辖区单位综合治理责任制和考核验收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及县委政法委、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城管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副科级。负责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指挥辖区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实行网格化执法管理模式等工作。负责辖区内上级明确赋予或授权的有关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镇容镇貌整治维护等工作。协同上级部门查处非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完成党委、政府及县依法治县办、县自然资源局、县城管执法局、县级有关执法机构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农业农村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负责推动农业农村发展,牵头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负责农业农村、林业、水务、扶贫开发、移民、粮食、农村能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镇容环境卫生治理、生活垃圾管理、节水、绿化、路灯)等方面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农村宅基地管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发展的指导、协调等综合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承担动植物防疫检疫、动物重大疫病和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与防控等工作。负责土地流转、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协助县有关部门对全镇农业保护用地开发和管理。完成党委、政府及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大气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环境保护和工矿污染监管等方面工作。负责编制本镇生态环境保护计划并组织落实,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推行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制度。负责环境资源综合保护和规划利用。开展日常巡查和现场监管,及时制止、处置各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对涉嫌环境违法的行为及时向上级相关职能部门报告。完成党委、政府及县生态环境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应急管理、安委会办公室有关工作。负责安全生产、防汛防旱防风、防灾救灾、消防管理、人民防空、森林防灭火等各类应急管理日常工作,组织制定、完善和实施各类应急预案。负责组织应急力量,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村(社区)做好应急管理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做好应急设备和物资储备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灾害救助工作,协助管理和分配上级下拨的救灾款物。完成党委、政府及县应急管理局、县安委会、县消安委会、县三防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经济发展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拟订辖区内的经济和产业发展规划,引导产业结构调整,落实相关区域经济政策。负责发改、促进产业发展、科技、经贸、统计等工作。负责推动经济发展、增加村(居)民收入、财政管理等工作。负责编制、执行辖区内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优化投资环境,保护各类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承担财政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管理、政府性收支管理、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管理、各项财政性资金使用和债权债务管理、村级财务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管理和监督本镇所属单位的财务活动,指导村级“三资”管理。承担规划建设的编制和报批,负责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征地拆迁等工作。监督实施镇村建设事业的总体规划和区域规划。负责辖区内私人建筑建设的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工作。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及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工商信局、县统计局、县住建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财政结算中心。主要任务:承担本镇财政预算决算编制、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财政资金监管、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和组织财政收入入库、财政结算等有关服务性工作。完成镇委、镇政府及县财政局、县审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农林水服务中心。主要任务:承担本镇农业、林业、水务、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等有关服务性工作。完成镇委、镇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农业服务有关工作)、县林业局、县水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综合服务中心(宣传文化旅游服务中心、移民服务中心。主要任务:承担社会管理有关服务性工作;承担移民、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等服务性工作;承担宣传、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有关服务性工作。完成镇委、镇政府、县人社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县医保局、县文广旅体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退役军人服务站。主要任务:承担属地退役军人信息、诉求等情况的收集、分析。宣传退役军人有关政策,培树就业创业先进典型;推动党员退役军人组织生活正常化工作。动态掌握信息,开展常态化走访慰问、帮扶解困、优抚、化解矛盾和思想政治工作。完成镇委、镇政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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